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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预学生素质教育学分的规定
发布时间:2009-12-01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关于医预学生素质教育学分的规定

为了提高医学生的综合素质,医学部教育处自2006年开始设立素质教育学分,并下发《素质教育拓展记录手册》,将素质教育项目列入学年末综合测评的一部分。为配合教育处的相关要求,让医预学生在北大更多地感受人文氛围、学习各种知识、拓展综合素质,教育处预科管理办公室根据医预学生的特殊情况,制定了医预学生素质教育学分规定,本规定只适用于在北大学习期间的医预学生,学生返回医学部后不再适用,将按照各自学院的规定进行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              医预学生需要在1学年内修满20个素质教育学分(合计40素质教育学时)。此部分将在奖学金评比中作为综合测评的一个重要项目,修满20学分才能获得该项目基本分,不足者每缺1学分扣1分综合测评分。

2、              每个讲座记2个素质教育学时,讲座内容、形式不限,校内或其他高校举办的正规讲座均可。需要学生提交讲座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讲座名称、主讲人(可附主讲人具体信息)、讲座时间、讲座地点、讲座概要及个人感受等,字数不少于500

3、              学生本人将讲座信息登记在《素质教育拓展记录手册》(小红本,入学时已经下发)中,根据讲座内容可登记在“形势与政策课程记录”或“素质教育讲座记录中”,不够可另附纸。

4、              各班学习委员可根据情况23月收班内同学的《素质教育拓展记录手册》和讲座报告(纸版,按学号顺序排好),核对报告题目和记录中的内容是否相符,核对后在“负责人”栏中签字,并把《素质教育拓展记录手册》和讲座报告上交至预科管理办公室。《素质教育拓展记录手册》在办公室盖章后发还至学生本人继续记录,报告留在办公室备查不再返还。

5、              预科管理办公室组织的相关讲座,如在讲座前告知记素质教育学分,各班学习委员负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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