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北京大学作为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优势,为学生提供跨学科学习的机会,使学生获得更好的学习和成长体验,北京大学继续推行主辅修制和双学士学位制。根据《北京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位专业管理办法》和《北京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18年度医学部本科生申请辅修/双学位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体原则
1. 2016级和2017级本科生可申请辅修和双学位专业,并执行2016版辅修/双学位教学计划,每人只能选修一个辅修或双学位专业。
2. 修读辅修/双学位期间,每学期修读学分的要求:
辅修:每学期修读学分≤6学分
双学位:每学期修读学分≤10学分
3. 辅修/双学位课程与同专业主修课程同质要求,同质管理。
4.辅修/双学位课程修课时间不能与主修修课时间重复。
5. 辅修/双学位教学计划与主修专业教学计划中必修课程内容相近或相同时,学生应按照院系规定选修其他课程取得相应学分,重复修读内容相近或相同的课程成绩无效。
6. 学生修读辅修专业课程取得的学分,经学院认定可计入主修专业的选修课学分。
7.辅修/双学位和主修专业的成绩要协同管理,学生选修的课程(含主修和辅修/双学位)不及格数量达到学术警告或退学标准的,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凡受到学术警告(学业预警)者,主修专业和双学位专业所在院系均有权终止其双学位专业的学习资格。
二、报名流程
1. 招生信息:
本年度辅修/双学位招生相关信息详见北京大学教务部网站:http://dean.pku.edu.cn/pkudean(《北京大学2018年本科双学位招生通知》)。
2. 报名对象:
2016级、2017级本科生,学有余力、修满第一学年主修专业课程后可报名。拟降级转专业随2018级学习的学生此次不能申请双学位专业。
3. 报名和录取工作:
(1)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将报名材料交到所在学院(部)教学办公室/医学预科管理办公室;
(2)学院复核、汇总学生申报信息,并于5月3日下午5:00前务必将要求的材料交到医学部教育处;
学生报名材料和学院上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3)申报双学位的学生携《北京大学双学位项目申报表》、成绩单及双学位开设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去双学位开设院系报名;
(4)双学位开设院系根据自身时间安排完成对申报双学位学生的考核、公示拟录取名单、在辅修/双学位系统中完成拟接收的审核标注,具体时间请关注各学院招生简章;8月底,教务部进行网上终审;双学位未被录取的学生直接转为该学院相关的辅修专业;
(5)学生可登陆本部辅修/双学位系统查询录取情况,路径为:北京大学-门户-校内信息-学生服务-辅双管理(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八位出生日期);
(6)双学位被录取、申报辅修的学生可直接在大学教务系统中选修辅修和双学位课程。
选课通知(含具体选课时间和选课方式)将在每学期末发布,请自行关注大学教务部网站(网址:http://dean.pku.edu.cn/pkudean/)。
三、注意事项:
1、医学部学生无需在本部辅修/双学位报名系统中进行网上申报和打印双学位申报表;
2、学生申报信息由教育处汇总后报教务部,将于5月8日导入本部辅修/双学位报名系统,请务必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附件1:辅修/双学位申报材料
附件2:北京大学双学位项目申报表
附件3:北京大学辅修项目申报表
附件4:北京大学医学部2018年申请攻读辅修双学位学生信息汇总表
288-563.com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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