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处(2016)学字第11号
各有关学院(部)教学办公室:
毕业生资格审核是教务工作的重要部分,为做好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依据和内容:
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依据《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生学籍管理细则》进行审核。具体内容包括学生的德、智、体等几方面,应关注学生社会主义价值观、学业成绩、学习工作态度和健康状况等方面。
二、资格认定权限:
本专科生(含长学制本科阶段毕业)、临床及口腔长学制学生以及申请结业换毕业学生的毕业资格由学籍所属学院(部)根据资格认定条件进行初步认定。教育处组织毕业资格审核小组进行核准。
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学位授予实施办法》要求,学士学位由学生学籍所属学院(部)根据资格认定条件上报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博士学位的授予资格由学生二级学科所属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教育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复审,形成决议后报医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三、审核程序:
各学院(部)教学办公室对所属各类毕业生的政治思想品德、专业学习成绩、身体健康等方面的资格进行审核,以书面形式提出毕业资格认定人数和学位资格认定人数,同时说明学生未获得毕业资格或学位资格的情况,对于未能获得毕业资格的学生提出处理意见,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报送教育处,详见《北京大学医学部2016届毕业生毕业资格与学位资格审核材料报送清单》(附件1)。
教育处将于6月中旬汇总各单位的初定资格情况对毕业生的毕业资格进行审定,同时将学位资格报医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四、其他相关工作
(一)毕业生成绩管理:
1、各学院(部)教学办公室应在6月13日前完成毕业生(含长学制本科阶段)的成绩整理入库工作。
2、拟定于6月24日起各学院可以自行打印毕业生归档成绩单,一式三份,一份医学部档案馆留存,一份归入学生个人档案,一份交学生本人,采用打印形式,不得复印。基础医学、药学、预防医学专业所有学生均需打印本科阶段成绩单,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只需打印本科出口学生成绩单。
3、结业换毕业的学生所修读课程成绩按照《北京大学医学部本科生课程成绩登记表(特殊情况用表)》(附件2)格式,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由课程所属学院教学办公室上交医学部教育处。课程暂未完成的学生延迟至秋季学期进行资格审核。
(二)材料整理与报送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八年制博士毕业生毕业和学位材料较多,另附详尽说明《北京大学医学部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八年制博士毕业生毕业和学位材料管理说明》(附件3)。
请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整理材料,并及时报送教育处。
联系人:医学部教育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徐锦
电话:82805357 邮箱:xjgl@bjmu.edu.cn
附件1:北京大学医学部2016届毕业生毕业资格与学位资格审核材料报送清单
附件2:北京大学医学部本科生课程成绩登记表(特殊情况用表)
附件3:北京大学医学部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八年制博士毕业生毕业和学位材料管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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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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